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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小学绩效考核办法11.26

作者:佘瑛     发布时间:2012-10-8 点击数:400

东方小学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区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东方小学教师、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通过绩效考核着力构建符合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 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   考核范围

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在校的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考核由受援学校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学校。从200911日起实施。

三、   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   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表现。教学人员重点考核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教育工作、教学工作(主要指备课、上课、作业、辅导与考查教学五环节)、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实际工作情况。

——工作数量与出勤情况。

——工作实绩表现。重点考核所取得成果的水平。

(具体详见《东方小学教师绩效考评表》、《东方小学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评表》)

五、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在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自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考评。

2.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既在横向上对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现有发展水平作出评价,又在纵向上对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前后发展状况作出判断。

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分析考核信息,既有定性分析,又有量化分析,全面反映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一学期或一年的发展情况。

4.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在关注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其教育的过程性信息、取得的成绩给予重点关注。

5.实行重大事故问题一票否决。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青少年保护条例》、《教师法》等国家法律规定,有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有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产的;旷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之一的教师,均不能评为优秀,情况严重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

教师结合个人发展计划,对一学期或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个人工作小结;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根据考核指标,结合岗位职责,对一学期或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个人工作小结。

2.部门考核

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相关部门汇总专职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一学期或一年的“德、能、勤、绩”各项指标分值。

3.综合评价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自评、部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学期岗位绩效考核等第。

4.结果公示

审定结果通过公开途径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监督。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浦东新区教育局提起申诉。

5.反馈归档

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经本人确认后归入其业务档案。

七、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每学期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每学期第一学期的绩效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和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优秀各控制在15%。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人事干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审定教师、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综合评价结果,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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