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及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14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长王万红为组长,后勤主任张剑萍为具体负责的食堂工作领导小组。
2、每天由校医吴文莲老师负责对食堂卫生、货源、留样菜、剩菜和消毒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主任汇报处理。
3、后勤处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对进货渠道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餐饮公司联系解决。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4、加强对餐饮公司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情况作如下处理:
①即刻向公司领导、学校领导汇报。
②即刻送学生或有关人员去医院就治。
③立刻向上级部门领导和区疾控中心汇报详情。
④封存留样菜,停止出售剩余饭菜。
⑤马上做好有关人员的安抚工作。
⑥配合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取证,核实工作。
⑦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东方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