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位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校安工程的支持和理解。目前,校安工程已全面竣工。于8月25日,按GB 50325-2010的要求,上海浦东房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学校校安工程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抽样检测,结果符合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要求。
现定于10月8日全体学生回东方小学原址(蓝村路30弄11号)上课。上学、放学时间照旧。
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东方小学
2011.09.26
回执
我已获悉上述通知,会在10月8日准时送孩子到东方小学原址上课。
班 家长
(请将回执于9月28日前交给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