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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之星”评选标准(修改稿)

作者:齐悦     发布时间:2012-9-8 点击数:934

“微笑之星”评选标准(修改稿)

1、有着乐观的生活态度,遇到挫折与困难能勇敢面对,不气馁、不放弃个性阳光、活泼,富有朝气(伙伴评);

2、能友善对待身边的每个伙伴,关心同学和班集体,伙伴有困难及时帮助。在学生群体中有好的口碑(伙伴评);

3、尊敬老师,能主动老师、同学问好,见人微笑有礼貌(老师评、伙伴评);

4、孝敬老人,尊重父母,每天上学、放学能主动和父母、长辈问好,在家里能主动和父母沟通和交流,能为父母着想、能替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是个让人舒心的好孩子(父母评);

5、讲话文明,不讲令人不愉快的话,(粗话、辱骂伙伴的语言),不做令人不愉快的事。(不恶作剧,不欺负弱小等)(伙伴评);

6、与伙伴发生矛盾时,能用自己的微笑、宽容和谅解去化解矛盾(伙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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