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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作者:学校     发布时间:2018-1-29 点击数:24687

         东方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提高每个教师的课堂水平,提高上课的基本功,达到取长补短,人人有提高的目的,特定听课评课制度。

1.教研组、学校安排的公开教学活动不能推辞。承担公开教学的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本教研组给予协助。  

2.凡在本校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课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同学科的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3.每个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新上岗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学科带头人听课不少于40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双周随堂听评课至少2节以上,并及时填写、上传《东方小学“二近四多三有”课堂教学观察表》。   

4.组内互观课、研究课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之前,授课人要先说课。评课发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教育教学理论,联系本校教学实践,客观评价课堂教学。多提出对教学过程、教学设计的不同看法进行讨论,更加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5.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并且做好研修记录,上传数字平台。

    6.听课、评课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法,也是教研组重要的活动内容。教师应当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听课数量,在评课中踊跃发言;教研组要对听课、评课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7提倡教师听课以所教学科科为主,兼听其它学科课,结合骨干教学展示课,每学年跨学科听评课不少于2节,做好听评课记录,注重吸取其它学科的教学方法,学习其它任课教师的长处。

8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本教研组的研究课;学校也将创造机会,让青年老师多走出校门听课,以博采众家之长,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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