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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增补通知

作者:史亿丽     发布时间:2018-1-22 点击数:25837

2017学年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梯队队伍增补通知

根据《东方小学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方案》,按照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进行评选,校学科带头人和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文件中规定校骨干教师占全体教师比例为25%,学科带头人占骨干教师比例为30%目前校级学科带头人空缺名额5名、校级骨干教师空缺名额13人。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校级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

       2015~2016学年聘期内两年考核等第均为优秀的骨干教师

 

    2.校级骨干教师申报对象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深受师生好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教育理念新,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中基本形成或初步形成特色。

3业务基础坚实,具有教师应具备的学历证明(本科、硕士学历优先)。

4工作实绩显著,教育、教学效果好,任教班级有明显进步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5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有创造性,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能在教育教学方面起到示范作用。近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其文章在刊物上发表或得奖,优先考虑。

        二、申报流程

1.2018118122日,东方小学网络及公告栏发布通知,学校动员,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电子申请表递交教师发展处

2.2018年2月28日之前申请人将纸质申报表以及相关业绩成果证明,装订后交于教师发展室。

3.2018年3月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者所交材料根据申报表相关文件顺序进行装订

2.申报人请仔细学习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及评价考核制度,见附件2

3.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陆虹

组员:佘瑛、张华、史亿丽、秦忆青

专家组

                                                           浦东新区东方小学

2018.1.18


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申报表2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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