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梯队队伍增补通知
根据《东方小学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方案》,按照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进行评选,校学科带头人和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文件中规定校骨干教师占全体教师比例为25%,学科带头人占骨干教师比例为30%。目前校级学科带头人空缺名额5名、校级骨干教师空缺名额13人。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校级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
2015~2016学年聘期内两年考核等第均为优秀的校骨干教师。
2.校级骨干教师申报对象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深受师生好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教育理念新,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中基本形成或初步形成特色。
(3)业务基础坚实,具有教师应具备的学历证明(本科、硕士学历优先)。
(4)工作实绩显著,教育、教学效果好,任教班级有明显进步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5)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有创造性,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能在教育教学方面起到示范作用。近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其文章在刊物上发表或得奖,优先考虑。
二、申报流程
1.2018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东方小学网络及公告栏发布通知,学校动员,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电子申请表递交教师发展处。
2.2018年2月28日之前申请人将纸质申报表以及相关业绩成果证明,装订后交于教师发展室。
3.2018年3月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者所交材料根据申报表相关文件顺序进行装订
2.申报人请仔细学习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及评价考核制度,见附件2
3.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陆虹
组员:佘瑛、张华、史亿丽、秦忆青
专家组
浦东新区东方小学
2018.1.18
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申报表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