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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培训学分认定的几点说明

作者:教发院     发布时间:2010-4-28 点击数:2647

一、适用范围

凡在师训管理系统中身份标识为学校干部的,应参加“十一五”学校干部相应系列培训。

二、取得学分方式

干部培训以组班方式组织培训,通常情况每位学校干部都应参加相应的各类培训班(除校长基地培训等例外),各类干训班主要完成选修学分和研修学分,必修学分以校本研修方式完成,其中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由教发院干训办另行组织。

三、参加市内外机构培训学分认定

1、所有的干训学分按规定由教发院培训部干训办认定;

2、认定学分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学习内容安排资料;

3、学分认定的多少(是否全部充抵选修学分和研修学分),主要依据培训学习内容设计(同一专题学习时间再多不能替代全部学分),培训时间长短(原则上按8课时计1学分)和培训考核(是否有专题研究)等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四、校长基地培训学分

凡参加新区校长基地培训学员在出勤、作业等考核合格者,可抵充干部培训选修学分与研修学分;

五、上交地点

请各校师训专管员务必带好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上培训编号和联系方式,交教发院培训部(浦三路3851120办公室奚玉芳老师)。

干训学分因管理系统的问题目前不能网上查阅,现在判断的依据是有没有参加过培训班,是否拿到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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