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通知通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蓝村校区)供餐企业遴选项目

作者: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3-7-1 点击数:854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蓝村校区)

供餐企业遴选项目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遴选供餐企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浦东新区学校遴选供餐企业行为,加强学校师生供餐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现就学校遵选供餐企业发布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蓝村校区)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蓝村校区)  

四、项目地址:浦东新区蓝村路30弄11

五、项目具体内容:

1.为学校供餐的企业必须是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供餐企业服务能力甄别评价通过评价的供餐企业。

2.为学校供餐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浦东新区公办学校食堂托管合同》、《浦东新区公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协议》中所列乙方职责。

3.供餐企业需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餐饮企业服务经历、派驻食堂人数及持证等各项情况均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4.供餐企业派驻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

5.供餐服务公司在工作日状态下,供应学生午餐和教职工早餐、午餐。教职工约50人,学生约580人。

六、遴选信息发布

1.遴选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71-7

2.在东方小学校园网和对外公示栏发布遴选信息。

3.有意参加遴选的供餐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遴选计划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遴选计划书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在食品安全各环节管理上的有效措施、公司组织管理及人员配备、公司综合能力及业绩、应急服务、服务承诺、服务现状等内容。

七、资料报送时间与方式:

1.材料递交时间:20237716:00之前

2.材料递交邮箱:sskl2006@126.com  

3.书面材料投标地址:蓝村路30弄11总务处张建萍老师收

温馨提示: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递交竞选计划书。所提供材料均为复印件与影像资料,原件备查。联系人张建萍       话∶13916504263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100060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小学
当前在线人数:1470;累计访问人数:277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