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少年的你更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法制讲座
学生处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队员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我校在12月7日中午举办了“‘给少年的你更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讲座”。

给我们进行讲座的是三林镇司法社工、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理事陈丽丽老师。

陈丽丽老师以专业的角度,从“少年人眼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一起学”“《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十大亮点特色”几个板块来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浅出的语言让每一位参与讲座的队员都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律意识。穿插其中的一些问题与互动更是引得队员们争相回答,在感叹于队员们法律意识之强,知识储备之丰富的同时,陈丽丽老师也纠正了队员们的一些误解。



最后,陈丽丽老师还留下了几个贴近队员生活的问题供大家思考、讨论,例如:滞留未成年子女独自在家,属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不得随意处分;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其监护资格应予撤销……队员们也是各抒己见,议论纷纷。通过讨论,队员发现原来“法”离我们这么近,与我们的关系是这么密切。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增强了法制观念,懂得了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让同学们意识到,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同时也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