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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进校园 法制意识深入“童心”!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9-14 点击数:2797

 

知识产权进校园  法制意识深入“童心”!

——浦东新区东方小学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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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东方小学学生处于911日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作为浦东新区依法治校标准校,我校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活动,这次把知识产权教育纳入教育活动计划,通过展览学习、广播、主题推进知识产权的普及,提升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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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智力活动与发明创造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发明创造的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知识产权无处不在,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将伴随每位同学的成长,孩子们也将在后续主题学习活动中,持续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将知识产权教育贯穿其中,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风尚,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让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学生心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延伸阅读:

为什么需要知识产权制度?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想象、创新和创造来解决问题或表达思想的历史。从美索不达米亚的早期文字、中国的算盘、叙利亚的星盘、印度的古观象台、谷登堡的印刷术,到内燃机、盘尼西林、南部非洲的草药和疗法、晶体管、半导体、纳米技术、重组DNA药物,以及无数其他的发现和创新,正是世界上这些富有创造力的想象的实现才使人类达到了今天的技术进步水平。

知识产权正是对人类智力成果的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在国家层面得到保护,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保护。随着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市场的逐渐形成,很多知识产品打破国家的界线进入他国,如美国的电影、法国的葡萄酒、德国的精密机床等。如果这些产品中蕴含的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不受保护,别人可以随意假冒和抄袭,那显然会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为解决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各国会订立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尽可能地推动各国在知识产权制度上的统一和协调。知识产权作为促进人类创造力发展的动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可“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相关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相关的刑事罪名包括: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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