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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作者:工会     发布时间:2017-12-18 点击数:5824

东方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的本校教职工可以当选为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二、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拟定为31人。本次换届选举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老中青的比例要适当。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党政正副职、工会主席、职能部门正副职)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各学科代表都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教职工代表应当由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教职工担任。

四、代表选举的办法以及步骤

1、 每一组按所分配的人数推选出代表候选人。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一般应当是教代会代表,其名额分配到各小组,直接参加选举。

2、工会委员会集中教工的意见,研究确定代表名单。

五、选举结果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当选的教代表名单张榜公布。

六、名额分配

组别

人数

名额

第一工会组

11+1

4+1

第二工会组

8

3

第三工会组

11

4

第四工会组

8+1

2+1

第五工会组

10

3

第六工会组

7

2

第七工会组

11

4

第八工会组

10

3

第九工会组

8+1

3+1

 

                 东方小学工会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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