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沪浦语委〔2017〕2号
关于做好浦东新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
新区各教育署,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建设和深入开展,决定开展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6月10日前,我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见附件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撰写自评总结并分别填写《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自评表》或《幼儿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自评表》(见附件2、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汇总表》(见附件4),盖章后一式两份交教育署,并将电子版报送所属教育署相关负责人。逾期不上交自评总结和《自评表》的学校视作自评不达标处理。
二、2017年6月20日前,各教育署整理汇总本署各学校和幼儿园的《自评表》、自评总结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汇总表》(请按附件4备注要求分表列出及排序)后,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均报送区语委办。
三、2017年9月起,新区语委办指导各教育署分期分批对各校进行检查审核评估,凡未达到达标标准的学校由教育署通过指导、督促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2018年区语委办将对各署学校进行抽样检查,跟踪检查未达标学校,2018年内基本完成我区各校检查工作,力争促进本区所有学校完成达标建设工作,确保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有序推进。
五、2019年迎接市语委、市教委对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抽查。适时公布浦东新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名单。
六、我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学校有资格申报下一轮浦东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所有之前被命名的区级及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学校,均须重新申报评定。
特此通知。
教育署联系方式:
署别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一署 |
包卫军 |
13042189056 |
bao626@126.com |
二署 |
陈灵君 |
68566350 |
esyywz@126.com |
三署 |
张群燕 |
15900732923 |
d3jyszqy@163.com |
四署 |
王莲芹 |
13816354822 |
wanglianqin08@163.com |
浦东新区语委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红 50170955
地址:浦三路385号二楼
邮编:200125
邮箱:ysbxsy_ywb@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2.《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自评表》
3.《幼儿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自评表》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汇总表》
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主题词: 语言文字 达标建设 通知
抄送: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 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