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构建我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凸现“自主合作开放 启迪心灵智慧 发掘潜能个性”的办校理念,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探索一条适合东方教师的专业发展之路,通过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力争让优秀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形成一支学习型、反思型、研究型的敬业、爱生的教师队伍。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与带教、培训的参与度四个方面。
三.评价形式
(一) 师德修养(10分)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学生问卷调查或教师座谈评为受欢迎的教师记5分,次之记3分。
2.师德评优,评为优秀者记5分。
(二)教学能力(50分)
1.听课评课(10分)
每学年需参与听课评课活动。
学科带头人:①听课评课满80节,记10分;②听课评课满60节记5分;③听课评课满40节记3分。(原则上校内听课量占听课总量的60%及以上)
骨干教师:①听课评课满40节记10分;②听课评课满30节记5分;③听课评课满20节记3分。(原则上校内听课量占听课总量的60%及以上)
以上听课评课活动,至少20次参与网上互动评课。
2.教育教学展示(20分)
每学年需上市、区或校级示范课。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①开设市级示范课一1节记20分;②开设区级示范课1节记10分;③开设校级示范课1节记5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以上市、区或校级示范课的教案、反思或说课以及课件需上传至网络平台上。
3.辅导学生(10分)
辅导学生在科技、艺体、奥赛及相关学科竞赛获市级奖项一人记5分,区级奖项一人记3分,校级奖项一人记1分;指导学生写作在正规刊物上发表1篇记2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
4.教学效果(10分)
根据《东方小学绩效考核细则》中教学效果的考核细则考核,按两个学期的考核结果计分:两个A档的记10分;一个A档、一个B档的记8分;两个B档的记6分;其余情况不计分。
(三)教研能力(20分)
1. 课题研究(10分)
每学年需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
(1)主持或参与一项市级或区级课题研究记10分(需提供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或结题证明,如在研究过程中需提供阶段报告);
(2)参与校级课题研究的根据《东方小学绩效考核细则》中课题研究与成果的考核细则考核,按两个学期的考核结果计分:两个A档的记10分;一个A档、一个B档的记8分;两个B档的记6分;其余情况不计分。
2.论文撰写(10分)
每学年需在刊物发表论文。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记10分;在校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记5分。(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发表时间、论文复印件,同时上传至校园网上)
(四)带教和培训(20分)
1.带教工作(10分)
学科带头人需带教2名青年教师或新教师:①填写带教表格,记5分。②获得带教成果记5分。
骨干教师需带教1名青年教师或新教师:①填写带教表格,记5分。②获得带教成果记5分。
2.参与教师培训工作(10分)
每学年需开设专题讲座或主持校本研修活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一次记10分(专题讲座内容上传至校园网上);主持的校本研修活动满8课时的记10分。
(五)特色亮点(10分)
教师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亮点申报特色分数。如:参与了××培训,或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个人发展情况材料,可放在这一栏中。
四.评价办法
1.自我评价:①教师根据目标及执行情况,填写好《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价表》;
2.学校评价:学校评价小组,依据教师提供资料,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东方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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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优秀 |
学科带头人 |
80分 |
90分 |
骨干教师 |
60分 |
70分 |
东方小学
2012.06
本评价制度经第六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